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郭村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郭村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宋村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宋村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前大流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前大流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后大流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后大流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魏庄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魏庄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王里固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王里固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谢里固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谢里固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罗里固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罗里固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陈里固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陈里固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青石磙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青石磙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高村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高村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店上村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店上村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杨村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杨村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刘庄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刘庄村民委员会。 |
1949年,设立平原省,属卫河县第三区。 1952年,撤销平原省,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。 1955年,属大流乡。 1958年,为大流人民公社夏庄大队。 1984年,体制改革,为大流乡夏庄村民委员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