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汉时期,石湾(含澜石)属南海郡番禺县。 隋开皇十年(590年),属南海县。 唐沿旧制。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(917年),分南海为咸宁、常康两县,石湾属咸宁县永丰场。 宋开宝五年(972年),复属南海县,同年并设置西淋郡,扩大季华乡,辖魁冈(含澜石、石湾、黎水)、深村堡等十堡。 元、明,沿旧制属南海县,明中叶后改称石湾乡。 清初时,南海县石湾附近,还设溶洲、魁冈、深村等7堡;后在各都设立巡检司(如西淋都的称西淋司),以此逐步代替都统堡。 民国初年,县以下基本沿用司统堡的建制。 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从南海县第四区溶洲堡分出石湾乡归属县第十区。 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石湾乡分为石湾上、中、下镇。 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并为石湾镇,仍属县第十区。 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石湾镇与溶洲乡并为石洲乡改属南海县第五区。 1949年11月,属南海县第一支前指挥所辖区石洲乡。 1950年3月,属南海县第一区。 1953年4月,石洲乡改称南海县石湾镇,同年8月澜石划入佛山市属郊区办事处。 1954年6月,石湾镇划归佛山市,设区公所。 1955年6月,石湾设镇。 1958年底,成立石湾人民公社,同年12月南海县超英人民公社(含沙冈与张槎)划入佛山市。 1959年8月,撤超英公社分成澜石等3个公社。 1965年5月,撤社石湾复称镇,澜石称区公所。 1983年10月,澜石公社改为澜石区公所。 1984年6月,石湾镇和澜石区公所划归佛山市辖石湾区,同年8月组建石湾镇(仍称为石湾区公所)。 1987年3月,石湾复称镇,澜石区公所改为澜石镇人民政府,原区公所辖下的澜石镇人民政府改为澜石镇办事处。 2002年12月,属禅城区。 2003年9月,撤石湾镇、江湾街道,合并设立石湾街道。 撤澜石镇设澜石街道。 2005年3月,石湾街道更名为石湾镇街道。 |
北宋初,张槎堡属南海县季华乡(十堡之一)。 清代,改称乡。 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张槎、大富、大江堡属南海县第六区。 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并为存院围乡属县第十区。 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分为张槎、大富、大江堡乡。 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又并为存院乡。 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改属南海县第五区。 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11月,属南海县第一支前指挥所辖区。 1950年3月,属南海县第一区。 1955年10月,属改属沙冈区。 1957年,撤区并乡称张槎乡。 1958年,与沙冈乡合并,成立超英人民公社,同年12月划入佛山市郊区。 1959年8月,撤销超英公社,分成张槎等3个公社。 1983年10月至1984年上半年,撤社设张槎区公所。 1984年6月,属市辖石湾区。 1987年2月,撤区公所设镇。 2002年12月,属禅城区。 2003年9月,撤镇设张槎街道。 |
古为“佛山初地”,属南海县地。 隋初,属季华乡。 唐代,属佛山乡。 宋代,属佛山堡。 明代,改属忠义乡。 清至民国时期,属佛山镇。 民国十四年(1925年),属佛山市。 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改属南海县特别区。 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复属南海县佛山镇,为南海县府驻地。 1949年10月,属佛山市区。 1950年1月,市区划分安宁、普君、升平、莺岗、民昌、公正6个区公所。 1950年7月,复镇制属南海县。 1951年1月,复属佛山市。 1952年10月,市区设祖庙、普君、安宁、升平4个区。 1953年7月,划分忠义、普君、市东、舍人、永安、华康、莺岗、沙塘、公正、上沙、升平、培德等12个街道,同年8月设水上办事处。 1955年6月,并为上沙、公正、升平、莺岗、永安、舍人、普君、忠义8个街道及水上办事处(1957年4月撤,划归上沙、升平、永安、普君辖)。 1958年9月,合并为祖庙、普君、升平、永安街道(即撤公正、莺岗复设祖庙街道,撤忠义并入普君街道,撤上沙并入升平街道),复划出水上办事处地域并入永安街道。 1960年5月,成立升平、祖庙、普君、永安人民公社。 1965年5月,撤社复称升平、祖庙、普君、永安街道。 1966年12月,分别易名为朝阳、向阳、朝东、永安区办事处。 1968年,又改称为区革命委员会。 1981年1月,取消区革命委员会复称升平、祖庙、普君、永安街道。 1984年6月,属汾江区。 1987年2月,更名为城区。 1990年11月,祖庙街道划出部分辖区成立城门头街道。 2002年12月,属禅城区。 2003年9月,撤销城门头街道并入祖庙街道,撤销永安街道并入升平街道,撤销同济街道并入普君街道。 2006年6月,升平、普君和环市街道并入祖庙街道。 |
明清时期,南庄分为绿潭堡,鳌头、龙津、吉利堡和溶洲堡三个堡,分属南海县江浦司鼎安都和五斗口司西淋都(后“都”改称“司”)。 清康熙三十年(1691),江浦巡检司署由西樵简村移至龙津堡(今南庄龙津村腾涌)。 清乾隆五十年(1785),南庄分为绿潭、鳌头、龙津、吉利和溶洲堡,仍属江浦司和五斗口司。 清宣统二年(1910),南庄分为绿潭、溶洲、吉利、鳌头堡。 民国初期为紫罗澳、鳌龙吉、溶洲等乡,分属南海县第六区、八区、十区。 1927年,分属南海县第六区、八区以及第四区。 1946年,分属南海县第一区、四区以及第五区。 1949年11月起,属南海县第一支前指挥所辖区。 1950年3月起,属南海县第一区。 1950年底起,分属南海县第一区和七区。 1953年4月,分属南海县第一区和十二区,南庄村为十二区驻地。 1955年10月,改称沙冈区和南庄区,属南海县。 1957年撤区并乡,10月改称沙冈乡和南庄乡,属南海县。 1958年10月,成立南海县南庄人民公社,同年12月沙冈公社的溶洲、东元大队划归南庄公社。 1961年8月分为南庄、吉利、溶洲3个公社,1963年3月又合并称南庄公社。 1983年11月,撤社改称南庄区公所。 1987年2月,撤区改设南海县南庄镇。 2002年12月,隶属佛山市禅城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