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1930年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余河坎合为永义一堡,1950年改为村,1956年均属永义乡,1962年建立人民公社时改为永义大队,1984年机构改革时又改为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永义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属永义第五堡,1956年建立高级社,1966年文革更名为红卫大队,1980年改为幕龙大队,1984年更名为幕龙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幕龙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1984年机构改革后,更名为坝峨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坝峨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由原永义乡、张家坝乡合建永义乡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属永义第五堡,1950年改为村,1956并为永义乡,1962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改为大队,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尖峰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原名石厂沟,于1984年建人民公社时更名为石前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石前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解放前属永义第三堡,1950年大军进村时改为村,1956年划归坪柳村,1962年成立大队,1984年机构改革时改为竹根坡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竹根坡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由原永义乡、张家坝乡合建永义乡。 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1950年大军进村后改为村,1962被分为两个大队,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田家湾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由原永义乡、张家坝乡合建永义乡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属思堡。 元隶属思邛江长官司。 明弘治七年属印江县管辖。 清属印江县在廓图十甲。 民国中期设保和乡,隶属缠溪区。 1952年12月改称罗家场乡,隶属第七区;1955年建竹园坪初级社,1957年建竹园坪高级社,1958年人民公社化,改为竹园坪大队,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竹园村村民委员会。 属罗场乡管辖至今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建国后,1955年建官寨初级社,1957年建官寨高级社,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改名为官寨大队。 1984年机构改革后,更名为官寨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官寨村村民委员会。 属永业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河坎为永义第一堡,1950年大军进村后改为村,1952年分小乡时一起属永义乡,1956年改为永义乡,1962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改为河坎大队,1984年机构改革时又改为河坎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河坎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属永义乡第三堡,1950年改为村,1956年分属张家坝乡,1962年改为大队,1984年改为张家坝村,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张家坝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合并到永义乡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属永义第三堡,1950年改为村,1956年属张家坝乡,1962年改为公社,1984年改为豆凑林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豆凑林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永义乡管辖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唐属思邛县。 宋、元属郎水洞。 明洪武十年(1377),改郎水洞为朗溪蛮夷长官司。 清初隶属朗溪蛮夷长官司,道光十年(1830)改隶印江县。 民国十九年(1930年)设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。 1950年2月仍置永义乡,隶属合水区;解放前属永义第三堡,1950年改为大面坡村。 1952年属张家坝乡,1962年改为大队,1984年改为村属张家坝乡,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大面坡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合到永义乡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1952年属大土乡第三村,1957年于大面坡村合并为高级社,1962年更名为大水溪村。 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大水溪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由原永义乡、张家坝乡合建永义乡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
1984年1月11日,中共印江县委批准《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》,“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(镇)政权。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”。 1984年3月16日,成立大园址村村民委员会。 1992年撤区并乡合到永义乡。 2015年撤永义乡建紫薇镇,随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