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0月,团山隶属于王店区管辖。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,团山大队隶属于英雄人民公社管辖。 1975年2月,撤区并社,团山大队隶属于河水管理区管辖。 1984年5月,复置区(镇)、乡(镇)、村,团山大队改名为团山村,隶属于河水乡管辖。 1987年,撤区并乡,河水区更名为王义贞镇,团山村隶属于王义贞镇管辖,沿用至今。 |
1949年10月,桃花园隶属于王店区管辖。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,桃花园大队隶属于英雄人民公社管辖。 1975年2月,撤区并社,桃花园大队隶属于河水管理区管辖。 1984年5月,复置区(镇)、乡(镇)、村,桃花园大队改名为桃花园村,隶属于河水乡管辖。 1987年,撤区并乡,河水区更名为王义贞镇,桃花园村隶属于王义贞镇管辖,沿用至今。 |
1949年10月,同兴隶属于王店区管辖。 1952年10月,同兴隶属于同兴乡管辖。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,同兴大队隶属于英雄人民公社管辖。 1975年2月,撤区并社,同兴大队隶属于河水管理区管辖。 1984年5月,复置区(镇)、乡(镇)、村,同兴大队改名为同兴村,隶属于河水乡管辖。 1987年,撤区并乡,河水区更名为王义贞镇,同兴村隶属于王义贞镇管辖,沿用至今,沿用至今。 |
1949年10月,属王店区管辖;1952年10月,属第四区同兴乡管辖;1954年8月属雷公区同兴乡辖,1956年属第五指导小组河水乡辖;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,更名为黄金大队,属英雄人民公社河水乡管辖。 1961年4月属雷公区河水人民公社管辖;1975年2月,撤区并社,属河水人民公社河水管理区管辖;1984年1月,复置区(镇)、乡(镇)、村,更名为黄金村,属于河水区同兴乡管辖。 1987年10月,撤区建镇,属于王义贞镇同兴管理区管辖;2000年撤销管理区,属王义贞镇管辖;2008年10月,撤销桐岭村,将原桐岭村并入黄金村,属王义贞镇管辖,沿用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