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。 1948年归余家村,1951年推行土改时,称余家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前进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改名为前进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,前进大队属鲍峡区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前进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余家湾大队,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余家湾村,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。 1987年,余家湾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石门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。 1948年归余家村,1951年土改归余家乡,1955年合作化为旭朝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为旭朝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,旭朝大队属鲍峡区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旭朝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石门沟大队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石门沟村,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。 1985年,石门沟村属鲍峡区管辖。 1987年,石门沟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。 )、龙山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。 1948年归余家村,1951年土改归余家乡,1955年合作化为胜利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为胜利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,胜利大队属鲍峡区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胜利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龙山大队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龙山村,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。 1985年,龙山村属鲍峡区管辖。 1987年,龙山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。 )并入余家湾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一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推行土改,归东河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光明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光明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光明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光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陈家湾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陈湾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1987年撤区建乡,陈湾村属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将小门楼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一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5年合作化称永远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远大队,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为永远大队,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为永远大队,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小门楼沟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为小门楼沟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)并入陈湾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5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一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推行土改,归东河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陈家湾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联合大队,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联合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联合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孤山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孤山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1987年撤区建乡(镇),孤山村属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,孤山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推行土改,归东河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星火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星火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星火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星火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军家坪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军家坪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1987年撤区建乡(镇),军家坪村属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大棚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,1955年合作化称三联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三联大队,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三联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三联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大棚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为大棚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)并入军家坪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推行土改,称东河乡,1955年合作化,称三合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称三合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三合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三合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赵家湾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赵家湾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桃子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,1955年合作化称永兴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兴大队,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永兴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永兴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桃子沟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桃子沟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)、杨泗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,1955年合作化称新华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新华大队,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新华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新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杨泗沟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杨泗沟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)、马龙河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。 1948年归东河村,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,1955年合作化称新生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新生大队,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新生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新生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马龙河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马龙河村,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。 )并入赵家湾村,合称为赵湾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三保。 1948年称高桥村,1951年推行土改,称高桥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永成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改名为永成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永成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永成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鸡公河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鸡公河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1987年撤区建乡,鸡公河村属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寺坡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三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,1955年合作化称兴高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兴高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兴高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兴高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寺坡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为寺坡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)并入鸡公河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5年为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为鲍唐乡第十三保。 1948年为高桥村,1951年推行土改,为高桥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高桥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高桥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高桥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高桥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高桥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1987年撤区建乡(镇),高桥村属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枧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5年为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为鲍唐乡第十三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,1955年合作化称永明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明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永明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永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枧沟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枧沟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)、唐家坪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5年为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为鲍唐乡第十三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,1955年合作化称永强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强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永强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永强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唐家坪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为唐家坪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)并入高桥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推行土改,归高桥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长发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长发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长发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长发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枧池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枧池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磙子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,1955年合作化称枧池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乐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永乐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永乐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滚子沟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为滚子沟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)并入枧池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
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推行土改,归高桥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联盟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,改名为联盟大队,属红旗人民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,联盟大队属鲍峡区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,联盟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大墩子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大墩子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1987年,撤区建乡,属东河乡管辖。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 2002年,村组合并,西界岭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。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。 1948年归高桥村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5年合作化称共和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共和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 1962年为共和大队,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 1975年撤区并社为共和大队,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1年,更名为西界岭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 1984年撤社并区为西界岭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 )并入大墩子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