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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火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继阳都,下辖五里有四村:西火、桥头、西掌、树儿脚头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桥头编村、为主村,东关、南掌、河东、河西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桥头乡,下辖桥头、南掌、上庄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裕民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裕民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卫星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置桥头生产大队,下辖7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桥头大队随改为桥头村民委员会,下辖7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继阳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。

桥头编村为主村,东关、南掌、河东、河西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桥头乡,下辖桥头、南掌、上庄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利民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利民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卫星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置南掌生产大队,下辖6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南掌大队随改为南掌村民委员会,下辖6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文丙都,下辖六里有六村:东火、霍村、梁家庄、蹬头、赵东、赵西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梁家庄编村、为主村,红台掌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梁家庄乡,下辖梁家庄、上赵家庄、下赵家庄、红台掌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国庆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国庆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卫星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置梁家庄生产大队,下辖10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梁家庄大队随改为梁家庄村民委员会,下辖8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继阳都,下辖五里有四村:西掌、西火、桥头、树儿脚头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桥头编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区下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关家乡,下辖关家、郜则上、西掌。

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国光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国光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置西掌生产大队,下辖10个生产小队,其中包括北坡(向阳)、关家、郜则上、上西掌生产小队。

1979年北坡、郜则上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建制。

1981年,北坡大队更名为向阳大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西掌大队随改为西掌村民委员会,下辖6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亨顺都,下辖四里有六村:西蛮掌、行马庄、北琚寨、南琚寨、横河、河下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西蛮掌编村、为主村,东蛮掌、平家庄、北坡、西沟、郜则上、上西掌、底西掌、关家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平家庄乡,下辖平家庄、西蛮掌、东蛮掌、峰北底、西沟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团结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团结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置西蛮掌生产大队,下辖9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西蛮掌大队随改为西蛮掌村民委员会,下辖5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亨顺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西蛮掌编村、为主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平家庄乡,下辖平家庄、西蛮掌、东蛮掌、峰北底、西沟。

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新华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新华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卫星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置峰北底生产大队,下辖11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丰北底大队随改为丰北底村民委员会,下辖3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继阳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。

西蛮掌编村为主村,东蛮掌、平家庄、北坡、西沟、郜则上、上西掌、底西掌、关家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平家庄乡,下辖平家庄、西蛮掌、东蛮掌、峰北底、西沟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新华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新华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平家庄大队随改为平家庄村民委员会,下辖1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亨顺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山后编村、为主村,河下、小河、横河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横河乡,下辖横河、石炭峪、山后、行马、小河、河下、树家头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红星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峰北底生产大队。

1973年,山后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西火镇,山后大队随改为山后村民委员会,下辖4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仍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文丙都,下辖六里有六村:东火、霍村、梁家庄、蹬头、赵东、赵西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东火编村、为主村,上赵家庄、下赵家庄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东火乡,下辖东火、井东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五一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五一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东火公社,置东火生产大队,下辖10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东火乡,东火大队随改为东火村民委员会,下辖9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隶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继阳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南大掌编村、为主村,北大掌、庄子河、圪堆上(谷堆上)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区下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大掌乡,下辖南大掌、庄子河、谷堆上、北大掌、樱桃沟。

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联合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联合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南大掌生产大队。

1962年设置东火公社,隶属之。

1973年庄子河由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建制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东火乡,庄子河大队随改为庄子河村民委员会,下辖3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隶属西火镇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义岭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南大掌编村、为主村,北大掌、圪堆上、樱桃沟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大掌乡,下辖南大掌、北大掌、樱桃沟、谷堆山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红胜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红胜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卫星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东火公社,置北大掌生产大队,下辖5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东火乡,北大掌大队随改为北大掌村民委员会,下辖5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现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文丙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东庄编村、为主村,西庄、麻胡、圪堂村、任家庄、山则岭(十泉岭)、短路(断炉)、井东、南河、羊川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东庄乡,下辖东庄、西庄、南河、断炉、圪堂、麻胡、羊川、山圪岭、丁庄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红光农业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红光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,东庄生产大队。

1962年属东火公社东庄大队。

1979年南河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建制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东火乡,南河大队随改为南河村民委员会,下辖2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隶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,属雄山乡文丙都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东庄编村、为主村,西庄、麻胡、圪堂村、任家庄、山则岭(十泉岭)、短路(断炉)、井东、南河、羊川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东庄乡,下辖东庄、西庄、南河、断炉、圪堂、麻胡、羊川、山圪岭、丁庄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红光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红光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卫星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东火公社,置东庄生产大队,下辖8个生产小队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东火乡,东庄大队随改为东庄村民委员会,下辖3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隶属西火镇。

截止2016年底,村政区划沿革未变。

民国,在明清四乡(太平、五龙、雄山、八谏)基础上实行编村制,也称区村镇制,属县三区(驻地荫城)。

东庄编村为主村,西庄、麻胡、圪堂村、任家庄、山则岭(十泉岭)、短路(断炉)、井东、南河、羊川为附村,也称联合村。

1949年,沿用区、村、镇制。

1953年,撤区设乡,实行乡村制,属县四区(驻地荫城)东庄乡,下辖东庄、西庄、南河、断炉、圪堂、麻胡、羊川、山圪岭、丁庄。

至1956年,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组成五三高级合作社,简称“五三社”。

1958年,开始人民公社化,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。

1961年,红旗人民公社缩划,实行社队制,属西火公社西庄生产大队。

1962年设置东火公社隶属之。

1979年,羊川由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建制。

1984年,改公社为乡(镇)政府,属东火乡,羊川大队随改为羊川村民委员会,下辖2个村民小组。

2000年撤乡并镇,隶属西火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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