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至民初属高陌里高徐寺保。 1932年属第七区晏家河区。 1936年属第二区罗陈区彭祠堂联保。 1941属马畈乡。 1949年1月属光山县马畈区。 同年7月属第五区五岳区。 1950年属孙铺区徐塆乡。 1951年属第五区马畈区。 1955年马畈区长兴镇中心乡。 1958年4月属长兴镇乡。 1958年8月建徐塆生产大队,属长兴镇人民公社。 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管理区长兴镇生产大队徐塆中队。 1959年撤销新弦人民公社,为徐塆生产大队,属马畈人民公社。 1961年属马畈区。 1962年5月划属仙居人民公社。 1983年4月徐塆生产大队改为徐塆村民委员会,属仙居乡管辖。 1986年11月从仙居乡划出,属长兴镇管理区。 1988年6月属长兴镇乡。 2005年撤销长兴镇乡,划属仙居乡管辖至今。 |
清末属高陌里清正保。 1932年属第七区晏河区。 1936年属罗陈区黄乡联保。 1941年属马畈乡管辖。 1949年1月属光山县马畈区;同年7月,属第五区五岳区。 1950年为马畈区余庙乡。 1951年余庙乡划分为余庙和王畈两个乡,属第五区马畈区。 1953年为余庙和王畈又合并为余庙乡。 1955年12月属马畈区长兴镇中心乡。 1958年4月成立贺岗生产大队,属长兴镇乡。 1958年8月属长兴镇公社。 1958年11月为新弦人民公社南向店管理区长兴镇生产大队贺岗中队。 1959年2月撤销新弦人民公社,恢复长兴镇公社。 1961年长兴镇公社撤销,属马畈区。 1962年5月划属仙居人民公社。 1976年贺岗自然村划属高塆生产大队。 1982年7月9日贺岗生产大队更名为余庙生产大队,属之管辖。 1983年4月,余庙生产大队改为余庙村民委员会,属仙居乡管辖。 1986年属长兴镇管理区管辖。 1988年6月属长兴镇乡。 2005年,撤销长兴镇乡,划属仙居乡管辖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