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剑池乡十八都地;民国为金石乡,属道太区;1951年分为金石、岩樟二乡,属金龙区;1952年划入城区;1953年又划归金龙区;1956年金石、岩樟两乡合并,称岩樟乡,为县直属乡;1957年划归城郊乡;1958年划归锦旗(大)公社,称岩樟管理区,1961年称岩樟公社;1983年7月改称岩樟乡。 |
清前属龙泉乡(又名建德乡)十九都、廿一都地。 1949年前后属梧垟乡、黄鹤乡、上东乡,归道太区管辖。 1953年建立城北区,辖盛溪、黄鹤、上东、梧垟、凤鸣5个乡。 1956年撤销城北区,将盛溪、黄鹤两乡合并,取名联盟乡,与上东乡一起归属道太区。 1957年恢复城北区,联盟乡又分开复称盛溪乡、黄鹤乡,与上东乡一起又归城北区管辖。 1958年为城北大公社,1961年改称城北区盛溪、黄鹤、上东3个公社,1983年改公社为乡政府,3个乡建制不变。 1992年4月,盛溪、黄鹤、上东3个乡合并称为城北乡。 |
清属龙泉乡(建德乡)廿二都。 民国为安仁区龙南乡。 1951年分为龙南、建龙2乡,1956年两乡合并复名龙南乡。 1958年建立龙南公社,辖建兴、义和、龙南三个管理区。 1961年改公社为区,管理区为公社,所辖区域不变。 1964年撤销龙南区,所辖三个公社均并入安仁区。 1981年恢复龙南区,辖区依旧例。 1984年5月,所辖的3个公社改称乡。 1985年7月,所辖的龙南乡分出建龙乡。 1992年4月撤区扩镇并乡时,原龙南区的义和乡、龙南乡、建兴乡、建龙乡合并,称龙南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