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砻悉补野第七代赞普止贡赞布被洛昂杀害后,其一子夏迟逃至工布建“工域赤那”,统治工布地区。 后称为“贡杰噶布”(即工布王)。 7世纪中叶,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征服工域赤那。 将工布一带划入约茹辖区。 8世纪末与9世初,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和赤德松赞分别两次与工布王立誓结盟,承诺和确认工布王世代享有治理工布地区的特权。 唐咸通十年(869,藏历土牛年),钦域那布古苏(今朗县一带)爆发奴隶平民起义。 起义军攻下工域赤那(今巴宜区林芝镇),推翻了工布王的统治。 工布地方陷入分裂割据局面。 11世纪,工布王的后裔阿杰在工布恰纳一带崛起,重新成为工布地区的统治者。 元朝及萨迦政权时期,今林芝地方隶属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。 明代帕木竹巴政权时期,今巴宜区境大部分地区属于乌思藏行都指挥使管辖。 14世纪,噶玛嘎举派的首领噶玛巴长期驻锡工布则拉岗,逐渐成为工布地区最具有势力的政教统治者。 明崇祯十五年(1642,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),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,工布噶玛噶举派的势力不承认其统治地位,并组织军队对抗。 噶丹颇章政权没有将其设于其统治之下。 清康熙二年(1663,藏历第十一饶迥水兔年),噶丹颇章政权平定盘德寺暴乱后,始设则拉岗宗。 康熙十二年(1673,藏历第十一饶迥水牛年),清廷调解了工布噶玛噶举派与噶丹颇章政权的对抗。 噶丹颇章政权在林芝境内设则拉岗宗、角木宗。 则拉岗宗为大宗。 1931年(藏历第十六饶迥铁羊年),西藏地方政府平息波密之乱后设立工基。 则拉岗宗、角木宗归工基管辖。 1939年(藏历第十六饶迥土兔年),西康省设立,将林芝地方划入西康省。 1959年3月,国务院发布命令,成立林芝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并开展工作。 1959年9月,林芝县正式成立。 1960年2月,塔工专区改为林芝专区,林芝县直属林芝专区。 1964年6月,林芝专区撤销,林芝县划归拉萨市。 1986年2月,林芝地区恢复成立,林芝县复归林芝地区。 2015年3月,撤销林芝县,设立县级巴宜区。 2015年3月,撤销林芝地区,设立地级林芝市,巴宜区隶属林芝市。 |
明崇祯十五年(1642),噶丹颇章政权成立后,进一步完善宗谿行政建置、新设许多宗谿。 到18世纪末,在今工布江达县境内设2个宗,即江达宗(宗治在今工布江达镇)和硕卡宗(又名雪卡,宗治在今巴河镇雪卡村)。 清朝末期,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在康藏地区实行“改土归流”时,设立工布江达县。 1912年,民国政府将江达更名为太昭县。 1928年,民国政府将太昭划归西康政务委员会。 1931年,西藏地方政府平息波密之乱后,在工布地区设“工基”,将太昭县更名为“江达宗”,将“江达宗”“雪卡宗”划入“工基”辖区。 193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西康省,将太昭(江达)划入西康省。 1951年5月,西藏和平解放,成立波密分工委,工布江达属分工委管辖。 1954年,波密分工委撤销成立塔工分工委,工布江达属塔工分工委管辖。 1959年8月,废除宗建制,江达宗改设太昭县。 1960年1月,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江达宗,设置工布江达县,属林芝专区管辖。 1964年撤销林芝专区,工布江达县划归拉萨市管辖。 1986年,正式恢复林芝地区,工布江达县复归林芝地区管辖。 2015年3月,国务院下达《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5〕51号),设立地级林芝市,工布江达县属林芝市管辖。 |
公元1世纪,悉补野部落第七代赞普止贡之子夏赤在工布建立小邦国,成为工噶布王(即工布王),统治包括米林在内的工布地区。 7世纪,吐蕃政权建立后,松赞干布把吐蕃地区的军事组织为主的行政地区划分成五大翼,即:卫茹、约茹、叶茹、茹拉、苏毗茹,今米林县属于约茹管辖。 7世纪至9世纪,吐蕃政权时期,工布王划地称王,其辖区享有相对独立性。 唐咸通十年(869年,藏历土鸡年),吐蕃发生奴隶平民起义。 起义首先从今米林县与朗县交界处爆发,起义军推翻工噶布王的统治。 不久,吐蕃政权被推翻,西藏处于分散割据时期,工布地区未能形成统一的地方政权,每个地方由当地的贵族头领统治。 11世纪,工噶布王后裔阿杰在工布恰纳(米林境内羌纳村)一带崛起,成为工布地区统治者,米林亦属于工布阿杰王的统辖区。 13世纪至14世纪中叶,元朝在西藏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米林县境大部分属其辖区。 14世纪50年代,帕木竹巴政权时期,明朝设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,米林县大部分属其辖区。 明崇祯十五年(1642年,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),甘丹颇章政权派兵征服工布。 清康熙二年(1663年,藏历第十一绕迥水兔年)新建则拉岗宗。 则拉岗宗辖16个“第巴”(“第巴”是民主改前西藏宗的基层行政机构,相当于乡,既是官名又是行政区划单位名称)。 1921年(藏历第十五饶迥铁鸡年),民国政府设川边特别行政区,今米林县属川边特别行政区管辖。 1939年(藏历第十六饶迥铁猪年),西康省正式建立,在江达设太昭局,米林县纳入其行政区划,由于当时全国处于抗战阶段,西康省对金沙江以西的县并没有实行有效管辖。 1951年6月,波密分工委在昌都组建,7月,正式成立波密分工委。 则拉岗宗隶属其管辖。 1954年,则拉岗宗属塔工基巧。 1959年8月,将原则拉岗宗所辖的甲拉、大渡卡、结果、羌纳、派多、库加、卧龙、嘎加、江中、登米、胜布、康沙、扎西绕登13个地方合并,设置米林县,属塔工专区管辖。 1960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则拉岗宗(不含该宗东北部的嘎玛、俄当2个地方),设置米林县,隶属林芝专区。 1960年2月,塔工专区公署更名为林芝专区公署,米林县归其管辖。 1964年7月,经国务院正式批准,林芝专区撤销,米林县划归拉萨市管辖。 1983年10月,经国务院批准,恢复林芝地区行政公署,米林县归林芝地区管辖。 1986年2月,米林县正式复归林芝地区管辖。 2015年3月,国务院批准撤销林芝地区,设立地级林芝市,米林县属林芝市管辖。 |
原为珞巴人居住的地方。 17世纪中叶,居住在珠隅、门隅一带的门巴人陆续东迁至此。 清光绪十四年(1881),波密王嘎朗巴将势力渗入到白玛岗地区,在当地设地东宗。 1919年,因地东宗治所缺水,宗政府由地东迁到墨脱东布,从此改称地东宗为墨脱宗。 1931年,噶厦政府将墨脱分封给色拉寺、倾多寺和松宗寺,3寺各自建宗。 1951年11月,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驻波密第二办事处成立,白玛桂溪属波密第二办事处管辖。 1954年,白玛桂溪隶属塔工基巧。 1956年,墨脱宗属塔工办事处。 1959年8月,墨脱县人民政府在米林县派村成立,隶属塔工专区。 1960年1月,经国务院正式批准,撤销白玛桂溪,设立墨脱县,属林芝专区。 1964年7月,撤销林芝专区,墨脱县划归拉萨市。 1986年2月,林芝地区恢复,墨脱县复归林芝地区。 2015年3月,撤销林芝地区,设立地级林芝市,墨脱县隶属林芝市。 |
据藏文史籍《第吴宗教源流》记载,雅砻悉补野的先祖聂墀赞布从波窝经工布到达雅砻河谷,成为悉补野创始人。 其王位传至第七代止贡赞普时,止贡赞普被大臣洛昂所杀,其一族后裔波杰布逃回波窝,自立为王。 后称波噶南木第巴。 13世纪中叶,元朝及萨迦政权在卫藏、阿里、林芝等地设立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波窝地区隶属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管辖,但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。 明崇祯十五年(1642,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),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,波窝地区仍处在噶南木第巴的统治下,不受其管辖。 清康熙六十年(1721,藏历第十二绕迥铁牛年),出生于工布江达县的贵族阿尔布巴因抵御准噶尔有功,被康熙帝封为“贝子”,一度管理波窝一带事务。 道光十三年(1833,藏历第十四绕迥水蛇年),波窝王大臣唐堆扎布起兵叛乱。 道光十六年(1836,藏历第十四绕迥火候年),清军配合西藏地方政府平定叛乱后,仍委任波噶南木第巴为波窝地区基巧(总管)。 1912年,民国政府设川边特别行政区,在金沙江以西新设14个县,其中包括波窝地方。 1931年,西藏地方政府派人到波窝,清查户口,核定税额,设立驻曲宗的基巧,下设波堆(又称倾多,上波窝地区)、波麦(又称易贡,下波窝地区)、曲宗3个宗。 1950年10月,成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,波堆、波麦、曲宗3个宗归其管辖。 1951年11月,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驻波密第二办事处正式成立,辖波堆、波麦、曲宗3个宗及白玛桂溪(墨脱)一带。 1954年,波堆宗更名为倾多宗,波麦宗更名为易贡宗。 1959年5月,昌都基巧办事处所辖的倾多宗、易贡宗、曲宗3个宗划归塔工基巧办事处。 同年7月,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《关于西藏地区行政区划的调整方案》,其中将倾多、易贡、曲宗3个宗合并,设立波密县,隶属塔工专区。 1960年1月,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倾多、曲宗和易贡3个宗,合并设立波密县,隶属塔工专区(是年2月,塔工专区更名为林芝专区)。 1964年7月,林芝专区撤销,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。 1983年10月,恢复林芝地区,波密县复归林芝地区。 2015年3月,撤销林芝地区,设立地级林芝市,波密县隶属林芝市。 |
唐、宋时期察隅地方属于弱水西悉董王辖区。 元代察隅地方属于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区。 元末明初察隅属朵甘卫统辖,后改卫为行都指挥使司。 明崇祯十五年(1642),噶丹颇章政权在现察隅县境内设桑昂曲宗、杂瑜宗。 清康熙五十九年(1720),将两地划归昌都帕巴拉呼图克图。 雍正三年(1725),雍正帝批准,将桑昂曲、杂瑜地方划归西藏地方政府管辖。 宣统三年(1911),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,将桑昂曲宗改为科麦县,设治委员;改杂瑜宗为察隅县,设治委员。 1912年,将科麦县、察隅县划归昌都府。 1914年,英帝国主义分子麦克马洪、柏尔等人,背着中国中央政府,勾结藏独分裂势力,秘密炮制了非法的麦克马洪线,将下察隅地方划入英属印度。 1928年,民国政府将2县划归西康政务委员会。 1932年,西藏地方政府根据与西康政务委员会的协议,在察隅境内设桑昂曲宗。 1939年1月,设立西康省,科麦、察隅县划归西康省。 1950年10月,昌都解放,桑昂曲宗隶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。 1959年12月,桑昂曲县人民政府成立。 1960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桑昂曲宗,设立桑昂曲县,隶属昌都专区。 1966年2月,桑昂曲县更名为察隅县。 1983年10月,恢复林芝地区,察隅县划归林芝地区。 2015年3月,撤销林芝地区,设立地级林芝市,察隅县隶属林芝市。 |
早期属“十二邦”钦域之地。 吐蕃前塔布地区隶属钦域那布古苏。 雅砻悉补野第29代赞普卓年得如(松赞干布的曾祖父)与钦域钦氏族的钦萨鲁杰措姆联姻。 吐蕃政权建立后,钦域各邦统属吐蕃,钦氏族的女性多嫁给吐蕃王室。 吐蕃政权时期,钦域隶属于约茹辖区的达波东迪,由钦氏家族统治。 唐咸通十年(869,藏历土牛年),此地爆发了火把起义,迅速波及塔工地区,塔布和工布均陷入分裂割据局面。 11世纪,工布王的后裔在工布恰纳崛起,统治今朗县、米林、林芝等地。 13世纪中叶,元朝及萨迦政权时期,塔布地区基本上隶属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。 14世纪50年代,明朝及帕木竹巴政权代替萨迦政权,塔布地区隶属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管辖。 17世纪初,古热巴家族从古热开始发迹,成为塔布地区的实际统治者,其辖境包括今朗县县境。 明崇祯十五年(1642,藏历第一饶迥水马年),噶丹颇章政权新设众多宗溪。 至18世纪在塔布地方逐步设立了朗宗和古如朗木杰溪、金东溪。 1951年,西藏和平解放后,朗宗和古如朗木杰溪卡、金东溪卡隶属塔工基巧。 1960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朗宗和古如朗木杰溪卡、金东溪卡,合并设立朗县,隶属山南专区。 1979年1月,朗县扎日区划归隆子县。 1983年10月,恢复林芝地区,朗县从山南地区划归林芝地区。 2015年3月,撤销林芝地区,设立地级林芝市,朗县隶属林芝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