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团点名说地名 > 观音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[2]

观音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[2]

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,设立五顶村公所,负责人称村长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设五顶乡民主政府,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,设万丰合作社和裕民二合作社,负责人称社长、村民改称社员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万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万丰生产大队、万丰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万丰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万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万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万寿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万寿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万寿寺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万寿寺村,负责人称主任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裕民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裕民二生产大队、裕民二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裕民二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裕民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裕民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吴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吴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吴家湾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吴家湾村,负责人称主任;2001年4月,按照《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鄂民政发[2001]192号),将万寿寺村和吴家湾村合并为新的万寿寺村,成立万寿寺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,设立双掌村公所,负责人称村长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设双掌乡民主政府,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,设佛洞合作社、双院合作社、水田沟合作社,负责人称社长、村民改称社员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佛洞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佛洞生产大队、佛洞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佛洞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佛洞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佛洞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佛洞村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佛洞村,负责人称主任,社员改称农民、村民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双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双院生产大队、双院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双院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双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双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水田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水田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水田沟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水田沟村,负责人称主任社员改称农民、村民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古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古庙生产大队、古庙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古庙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古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古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古庙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古庙村,负责人称主任,社员改称农民、村民;2001年4月,按照《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鄂民政发[2001]192号)撤销五顶乡,将原佛洞村、水田沟村和古庙村并入观音镇,三村合并为新的佛洞村,成立佛洞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,设立双掌村公所,负责人称村长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设双掌乡民主政府,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,设店子合作社和双洪合作社,负责人称社长、村民改称社员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店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店子生产大队、店子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店子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店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店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双掌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双掌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双掌坪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双掌坪村,负责人称主任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双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双洪生产大队、双洪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双洪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双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双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庙子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庙子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庙子沟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庙子沟村,负责人称主任;2001年4月,按照《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鄂民政发[2001]192号),将庙子沟村和双掌坪村合并为新的双掌坪村,成立双掌坪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,设立双掌村公所,负责人称村长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设双掌乡民主政府,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,设长乐合作社和双喜合作社,负责人称社长、村民改称社员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长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长乐生产大队、长乐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长乐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长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长乐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南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南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南沟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南沟村,负责人称主任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双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双喜生产大队、双喜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双喜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双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双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贺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贺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贺家湾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贺家湾村,负责人称主任;2001年4月,按照《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鄂民政发[2001]192号),将南沟村和贺家湾村合并为新的南沟村,成立南沟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,设立双掌村公所,负责人称村长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设双掌乡民主政府,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,设水平合作社和金喜合作社,负责人称社长、村民改称社员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水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水平生产大队、水平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水平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水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水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土岭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土岭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土岭沟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土岭沟村,负责人称主任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金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金喜生产大队、金喜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金喜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金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金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标湖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标湖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标湖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标湖村,负责人称主任;2001年4月,按照《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鄂民政发[2001]192号),将标湖村和土岭沟村合并为新的土岭沟村,成立土岭沟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,设立双掌村公所,负责人称村长;1949年民主建政后,设双掌乡民主政府,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,设益华合作社和山坪合作社,负责人称社长、村民改称社员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益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益华生产大队、益华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益华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益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益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松树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松树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松树坪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松树坪村,负责人称主任;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山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山坪生产大队、山坪大队,负责人称大队长;1966年5月,我国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更名为山坪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75年4月“撤区并社”,恢复山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负责人称主任;1980年山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偏头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;1984年5月,实行农村体制改革,撤队改村,偏头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偏头山村村民委员会,简称偏头山村,负责人称主任;2001年4月,按照《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鄂民政发[2001]192号),将松树坪村和偏头山村合并为新的松树坪村,成立松树坪村村民委员会。

更多资料
注:数据来自网络,仅供参考。欢迎纠错
返回电脑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