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属石道保。 清属石道里。 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。 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三区。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七区。 1958年,为石道人民公社范庄大队。 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石道人民公社范庄大队。 1983年体制改革,为石道乡范庄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 |
明属石道保。 清属石道里。 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。 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三区。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七区。 1958年,为石道人民公社阎坡大队。 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石道人民公社闫坡大队。 1983年体制改革,为石道乡闫坡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 |
明属石道保;清属石道里。 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。 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三区。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七区。 1958年,为石道人民公社后河大队。 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石道人民公社后河大队。 1983年体制改革,为石道乡后河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 |
明属石道保。 清属石道里。 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。 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三区。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七区。 1958年,为石道人民公社冠子岭大队。 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石道人民公社冠子岭大队。 1983年体制改革,为石道乡冠子岭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 |
明属石道保。 清属石道里。 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。 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三区。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七区。 1958年,为石道人民公社陈家门大队。 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石道人民公社陈家门大队。 1983年体制改革,为石道乡陈家门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