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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金店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[2]

明属金店保。

清属金店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磴槽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磴槽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磴槽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磴槽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金店保。

清属金店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蔡沟管理区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蔡沟管理区。

1976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海眼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海眼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海眼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金店保。

清属金店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陈楼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陈楼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段村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陈楼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金店保。

清属金店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段村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段村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段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段村村村民委员会。

2006年段村划分为段西村、段东村、段南村、段中村,为段中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。

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毕家村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毕家村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毕家村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毕家村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,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箭沟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箭沟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箭沟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箭沟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。

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王上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王上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。

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。

1976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庄头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庄头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庄头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、清属城保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一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一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文村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文村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文村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文村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。

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梅村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梅村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、清属城保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一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一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。

1965年梅村大队分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黄村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黄村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黄村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。

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太后庙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太后庙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王上保,清属王石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。

1970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崔坪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崔坪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崔坪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、清属城保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一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一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一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三王庄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三王庄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三王庄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三王庄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明属金店保。

清属金店里。

1912年,沿清建制,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。

1936年前后,县划为三个区署,属第二区。

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,县划为八个区,属第二区。

1958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袁桥大队。

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第二区。

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袁桥大队。

1975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园艺场。

1980年,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龙尾沟大队。

1983年体制改革,为大金店乡龙尾沟村村民委员会。

1994年撤乡置镇,为大金店镇龙尾沟村村民委员会,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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