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金塔乡第二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,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阳春大队;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阳春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;2004年撤乡并镇时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管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柳乡第八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小七坝大队;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小七坝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;2004年撤乡并镇时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管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柳乡第二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,1958年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楼庄大队;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楼庄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;2004年撤乡并镇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所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柳乡第二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六坝大队。 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撤社立乡时社立六坝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;2004年六坝乡并入镇属高坝镇,属高坝镇所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金塔乡第二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,1958年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严家庄大队;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严家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;2004年撤乡并镇时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管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柳乡第七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。 1958年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十三里大队。 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。 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十三里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。 2004年撤乡并镇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所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柳乡第二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命名为刘畦大队;1961年区划调整时,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刘畦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;2004年撤乡并镇,六坝乡划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所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柳乡第七保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,称蜻蜓沟大队。 1961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后属六坝公社管辖。 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蜻蜓村民委员会,属六坝乡管辖。 2004年撤乡并镇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所辖。 |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、大渠(杂木河上游)、杂渠(杂木河下游)、金渠(金塔河水系)、怀渠(西营河上游)、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、12个乡,属大河乡管辖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河区管辖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。 1962年从高坝公社划分出六坝公社,又属六坝公社管辖;1983年社改乡时设蔡家村民委员会,属高坝区六坝乡;198年撤区并乡建镇,属六坝乡管辖;2004年将六坝乡并入高坝镇,属高坝镇所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