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都;1921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釜山伟大农业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寺庄镇、寺庄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釜山村村民委员会,属釜山乡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贾村伟胜农业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寺庄镇、寺庄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贾村村村民委员会,属釜山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高良伟众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寺庄镇、寺庄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高良村村民委员会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为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西曲欢迎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寺庄镇、寺庄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西曲村村民委员会,属釜山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太平欢喜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寺庄镇、寺庄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太平村村民委员会,属釜山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都里制时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6年先后设芦家峪耕胜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寺庄镇釜山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;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芦家峪村村民委员会,属釜山乡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废都里制为区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96年先后属寺庄镇、寺庄乡、寺庄管理区、寺庄工作区、寺庄人民公社、釜山人民公社、釜山乡;1997年设回沟村村民委员会,属釜山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赵庄太平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赵庄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部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什善太丰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什善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草芳太行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草芳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鹿宿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,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鹿宿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河泊太行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河泊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部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伞盖太原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伞盖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靖居渐裕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靖居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。 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
清代实行都里制,属第十一都;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,属二区(寺庄);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掘山德胜农业生产合作社、管理区、生产大队,属赵庄乡、赵庄管理区、赵庄工作区、赵庄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,设掘山村村民委员会,属赵庄乡;2001年1月10日划归寺庄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