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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

据明朝万历四十三年(1615)编纂的《雷州府志》记载,今赤坎区境内,称赤坎埠,建有文章东村、文章西村,距县城20里。

清代,赤坎渐成繁华港埠,自然形成大通、福建、高州、潮州、南兴、药行等街区。

同时成立高州、潮州、雷阳、闽浙、广府5大会馆以及商务分会、同乡会、行业公会等民间组织,处理朝廷民间商务及朝廷行业之间的关系事宜。

清代,顺治十三年(1656),颁布了《禁海令》,至康熙三年(1664),清廷屡次“海禁”、“迁界”,赤坎埠几近废弃;康熙二十四年(1685),清廷宣布“开海贸易”,赤坎埠等10个港口设立贸易口岸;光绪二十六年(1900),清廷批准《广州湾租借条约》,租期99年。

从此,赤坎沦为法租借地,被划为广州湾“四区”之一;宣统三年(1911),广州湾颁布《东法总督改组广州湾行政及司法之命令》,废除区制,采用“代表制”;废麻斜市,设西营、赤坎市。

民国三十四年(1945),国民政府收回广州湾,设立湛江市,分置赤坎区公所,实行保甲制至1949年12月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于1950年11月,赤坎区人民政府(市政府派出机构)成立;1953年9月,湛江市撤销中共赤坎区,把东山、调顺、百姓3个乡划归湛江市潮满区管辖;撤销中山、海萍两个街道,成立赤坎中心街道;1958年1月,设赤坎办事处;1984年,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赤坎区,为湛江市辖县级区。

自唐属雷州府遂溪县地,宋代渐有村落形成,清代曾在海头港设“海头讯”,属遂溪县二十二都。

清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法国帝国主义侵占广州湾,在此建首府,称“西营”,又名“白雅特城”。

1943年,日本取代法国在广州湾的殖民统治。

1945年,抗日战争胜利后,国民政府收回广州湾,设立市治,定名湛江市政府驻西营。

1949年12月19日,湛江市解放,沿用西营这一名称。

1958年6月30日,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将西营改为霞山。

同年成立湛江市人民委员会驻霞山办事处,成立霞山人民公社。

1967年3月,撤销霞山人民公社,成立霞山区军事管制委员会。

1980年9月,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,成立中共霞山区委员会。

同年12月,撤销霞山区革命委员会,成立霞山区人民政府。

1984年6月25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霞山区为市辖区的县级政权建制,沿用至今。

历唐、宋、元、明至清光绪1899年10月前均属吴川县。

1899年11月法国胁迫清政府签订《广州湾租借条约》,将今坡头、南三、乾塘等3个镇及麻斜、南调等2个街道辖地划入广州湾租界范围,今龙头镇和官渡镇仍属吴川县。

1949年12月湛江市解放,龙头、官渡属吴川县;坡头(包括乾塘、麻斜、南调)与南三合称滨海区,属湛江市。

1951年11月,滨海区划入吴川县(南三岛调东、北涯和麻斜仍属湛江市)。

1952年4月,吴川县撤销滨海区,将其分为两个区,坡头称第六区,南三称第七区。

1952年9月,吴川县第二区(龙头、官渡)改称第七区,第六区改称第八区,第七区改称第九区。

1952年底,湛江市设置雷东县。

1953年12月,吴川县第九区(即南三)划入雷东县管辖,调东也划入雷东县。

1956年11月,第八区改称坡头区,“坡头”正式成为政区名称。

1958年9月,湛江市撤销雷东县,南三(包括调东)改属湛江市郊区。

同年9月,吴川县实现公社化,龙头命名为英超人民公社,坡头命名为红旗人民公社。

同年10月,坡头(包括乾塘、南调)、龙头(包括官渡)从吴川县划入湛江市郊区。

1959年8月,英超人民公社改名龙头人民公社,红旗人民公社改名坡头人民公社。

1963年乾塘从坡头人民公社析出建置,成立乾塘人民公社。

1970年8月,撤销郊区,南三、坡头、乾塘和龙头公社归市革委会直辖。

1973年1月,恢复郊区,南三、坡头、乾塘、龙头等4个公社重归郊区管辖。

1979年3月,官渡人民公社从龙头人民公社析出建置。

1983年6月,人民公社改称区公所。

1983年9月,湛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、市管县体制。

1984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坡头区,坡头、龙头、官渡、南三、乾塘等5个区(区公所)和海头农业区的麻斜、麻新乡从郊区析出,以及麻斜街道办事处、炮台农副业大队从霞山区划出归坡头区。

2013年3月18日,南三镇从坡头区划出,由新成立的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管理,但行政区划仍属坡头区。

2014年6月,成立海东新区,与坡头区委、区政府合署办公。

2019年6月,南三镇重新划归坡头区管辖,形成现今区域范围,沿用至今。

1950年为湛江市郊区,设置潮满、新鹿、东海、硇洲、通平、滨海等6个区。

1951年通平区划归遂溪县,滨海区划归吴川县。

1952年底,划出东海、硇洲2个区建立雷东县。

郊区辖新鹿、潮满2个区。

1956年4月,撤销新鹿、潮满2个区,成立郊区工作办公室,管理郊区的行政事务。

1957年5月,撤销郊区工作办公室,成立郊区办事处。

1958年7月撤销雷东县,辖地划归郊区。

1958年10月,吴川县的坡头、龙头和遂溪县的麻章等区(社)划归郊区。

1961年5月,太平区(原通平区)由海康县划归郊区。

1970年8月,撤销郊区办事处,除海头公社由霞山区管辖、麻章公社由赤坎区管辖外,其余公社均由市革命委员会直辖。

1973年1月,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恢复郊区办事处,海头、麻章2公社复归郊区管辖。

1984年6月25日,经国务院批准郊区为县级建制市辖区,管辖麻章、湖光、太平、东山、民安、东简、硇洲等7个区62个乡。

1986年11月15日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湛江市郊区撤销区公所设置镇建制的批复》(粤府函[1986]262号)批准设立麻章、湖光、太平、东山、民安、东简、硇洲7个镇,为郊区辖区。

1994年10月10日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《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》(民行批[1994]140号)批准,郊区更名麻章区。

现名一直沿用至今。

夏、商、周属荆扬南裔。

春秋时楚越之交。

战国属楚。

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,属象郡。

秦末汉初属南越。

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,属交州合浦郡徐闻县。

三国时初属蜀,后入吴。

隋开皇十年(590),遂溪地设铁杷、扇沙、椹川三县。

唐贞观二年(628),省椹川、扇沙入铁杷县,属东合州。

天宝二年(743),改铁杷县为遂溪县,县址设今麻章区旧县村,此为遂溪得名之始。

五代遂溪属雷州。

宋乾道七年(1171),雷州改为雷州军,遂溪属之。

元至元十五年(1278),改雷州军为雷州路,明洪武元年(1368),改雷州路为雷州府,遂溪属雷州府。

清沿袭明制。

1913年,遂溪属高雷道。

1915年,属南路行政区。

1921年,属南区。

1925年,属第八行政区。

1938年,属第十四区。

县治于1948年10月迁往城月。

1950年3月,迁回遂城。

1950年2月,属南路地区;9月,属高雷专区。

1952年,属粤西行政区。

1956年,属湛江专区。

1958年,遂溪与廉江、海康南渡河以北合称雷北县属湛江专区,县城设廉城镇。

1959年8月,迁遂城。

1960年,雷北县改名雷州县。

1961年,重分,复置遂溪县,一直沿用至今。

徐闻县历史悠久,是岭南建制最早的县份之一。

西汉元鼎六年(前111),汉武帝遣伏波将军路博德、楼船将军杨仆等率师平南越,置徐闻县,辖今雷州半岛地,为汉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,商贾云集,经贸繁荣。

古谚曰:“欲拔贫,诣徐闻”。

先后为合浦、珠官、珠崖、齐康、徐闻等郡(县)署之驻地。

星移斗转,沧海桑田。

徐闻县历经数度易名、析置,县治数次搬迁,在兴衰轮回中跨过2000多年的历史。

曾被朝廷贬到徐闻的明代大戏剧家汤显祖称“此邑士气民风,亦自惇雅可爱,新会以南为第一县”。

1958年11月,改名为雷南县。

1960年11月复称徐闻县。

1979年至1983年8月,划归湛江行政专员公署。

1983年9月,属湛江市管辖,沿用至今。

秦属象郡地。

汉属合浦郡合浦县地。

三国吴属高兴郡地。

晋属高凉郡高凉县地。

南朝宋、齐属高凉郡罗州县地。

南朝梁、陈属罗州高兴郡石龙县地。

隋属高凉郡石龙县地。

唐高祖武德五年(623)析石龙县建石城县(同时建招义、零绿两县,招义县后改为干水县),属罗州郡。

唐玄宗天宝元年(742)改为濂江县。

北宋太祖开宝五年(972)废罗州郡,濂江、干水、零绿县划入吴川县。

南宋孝宗乾道三年(1167)析吴川西乡复置石城县。

1914年改名廉江县,属高雷道。

1949年11月,廉江县城解放,属广东省南路专员公署。

1950年9月,属广东省高雷专区。

1952年11月,属广东省粤西行政区。

1956年2月,属广东省湛江专区。

1959年1月,廉江、遂溪、海康(南渡河以北部分)3县合并为雷北县。

1960年11月5日,雷北县易名为雷州县。

1961年3月,撤销雷州县,恢复原廉江、遂溪、海康3县,按原县区域分治和归属。

1978年9月,属广东省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。

1983年9月1日,湛江地区撤销,实行市辖县新体制,廉江县属湛江市。

1993年12月,撤县设市改称廉江市(县级),沿用至今。

秦朝时海康县属象郡地。

西汉元鼎六年(前111),为徐闻县(含今雷州半岛),隶属合浦郡,为郡、县治所。

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九年(43),为合浦县(含今雷州半岛),隶属合浦郡,为郡、县治所。

西晋武帝太康二年(281),改为合浦县(含今雷州半岛),隶属合浦郡,为郡、县治所。

齐武帝永明二年(484),为齐康县,隶属齐康郡,总领今雷州半岛。

梁武帝普通四年(523),为齐康县,隶属合州,为州治所。

隋文帝开皇八年(588),为隋康县,隶属南合州。

隋文帝开皇九年(589),为海康县,隶属合州。

这是海康县名之始。

唐太宗贞观八年(634)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,为州治所。

唐玄宗天宝元年(742),为海康县,隶属海康郡,为郡治所。

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郡,为郡治所。

后梁太祖开平四年(910),为海康县,隶属海康,为郡治所。

南汉刘䶮乾亨元年(916),为海康县,隶属古合州,为州治所。

宋太祖开宝四年(971)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军,为军治所。

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路,为路治所。

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府,为府治所。

清世祖顺治元年(1644)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府,为府治所。

1913年,府制撤销,为海康县。

县初属高雷道,后属南路行政委员公署,再改名为南区绥靖公署。

1949年4月,为海康县,隶属广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

1949年5月~1949年11月26日,为海康县,隶属广东省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

1949年11月27日,为海康县,隶属雷州人民行政督导处。

1949年12月5日,海康解放,隶属广东南路专员公署,1950年9月,为海康县,隶属广东省高雷专区。

1952年11月,为海康县,隶属广东省粤西行政区。

1956年2月,为海康县,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。

1958年11月16日,撤海康县建制,南渡河以南划归雷南县,南渡河以北划归雷北县,均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。

1961年3月9日,恢复海康县建制,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,海康县名一直沿用至1994年4月26日。

1978年9月,隶属广东省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,1983年9月1日,改为市下辖县新体制,隶属湛江市。

1994年4月26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海康县,设立雷州市。

属县级市,委托湛江市管辖。

吴川在唐虞时代为南交;西周时代为百粤地;秦属象郡;西汉初年属南越;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)分郡置县,属合浦高凉县;南朝宋元嘉年间(424-443)置平定县(吴川县前身),属高凉郡;梁陈属罗州高兴郡:隋开皇九年(589)废平定县,置吴川县,仍属高凉郡;唐属罗州招义郡;五代南汉属罗州;宋属辩州;元属化州路;明洪武元年(1368)属化州府,洪武九年(1376)改属高州府;清仍属高州府;1913年属广东省高雷道,1926年属广东省南路行政区,1945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。

1949年10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吴川属南路专区,后改属高雷专区。

1952年5月,吴川县与梅茂县合并,改称吴梅县,属广东省粤西行政区。

1953年复称吴川县。

1958年10月,吴川县与化县合并为化州县。

1961年4月,吴川与化州分县改名吴川县,属湛江地区。

1983年撤销地区建制,实行地市合并,市领县体制,吴川县属湛江市。

1994年5月,吴川撤县建市,一直沿用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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