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时期属洞水乡管辖。 解放后建立农协会时期属洞水乡。 1953年建立洞水乡人民政府。 1958年成立洞水人民公社。 1960年花山、回龙并入。 1962年花山、回龙划出,恢复原洞水公社辖区。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、建立乡镇时,改为洞水乡。 1992年“撤并建”时,全县设9镇1乡,洞水乡、花山乡和英武乡合并为花山苗族乡,洞水改为管理区。 2001年撤区并村时,撤销洞水管理区,将下辖的梓坪、中坝、团林合并为洞水村,成为花山苗族乡人民政府驻地,属花山苗族乡管辖至今。 |
花山在民国时期属洞水乡所辖,为第六保、第七保。 解放后改为乡村制,仍为洞水乡所辖,六保改为六村,七保改为七村。 1953年重新调整区划时,成立花山乡,下辖六村和七村。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区改为公社,乡改为管理区,村也相应地改为大队,这时花山乡为太平公社第五管理区,下辖万里、长征、滨江、红星、红旗五个大队。 1959年体制下放,花山管理区又为鸟江公社所辖,大队没有变更。 1963年8月,又重新恢复区社制,花山管理区又改为花山公社,仍辖上述五个大队。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、建立乡镇时,花山公社改为花山乡,属太平区管辖。 1992年“撤并建”时,全县设9镇1乡,将花山、洞水、英武三个乡合并为花山苗族乡,属花山苗族乡管辖,原花山乡改为花山管理区。 2001年撤区并村时,撤销花山管理区,将滨江和长征2村合并为花山村,属花山苗族乡管辖至今。 |
民国时期属洞水乡第六保。 解放后属洞水乡第六村。 1956年组建横坡、枫香林、木桶井、马落渡(1959年由英武公社划归花山)、坝上、六合等六个初级社,1957年合并为万里、红旗两个高级社。 1958年组建万里大队,属花山管理区管辖。 1984年撤消人民公社、建立乡镇时,改为万里村,属花山乡管辖。 2001年撤区并村时,撤销管理区,将原花山管理区的万里村、原英武管理区的河坝村合并为万里村,属花山苗族乡管辖至今。 |
回龙民国时期属洞水乡所辖的三、五保。 解放后为洞水乡三、五村。 1953年经县政府批准为迥龙乡。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化时,成立迥龙管理区。 1961年撤区并社,迥龙、洞水、花山合并为一社,迥龙为管理区,属洞水公社所辖。 1962年迥龙改为迥龙公社。 在第一次地名普查时,因迥龙公社在遵义地区属重名公社,为便于管理,故以辖区内的英武山命名,将迥龙公社改为英武公社,辖大庄、和睦、河江、河坝4个大队。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时,撤销英武公社,改为英武乡。 1992年“撤并建”时,英武乡改为英武管理区。 2001年撤区并村时,撤销英武管理区,将大庄、和睦、河江三村合并为回龙村,属花山苗族乡管辖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