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9年成立白土圩镇居民办事处,1998年设立圩镇社区居委会沿用至今。 |
解放后建政叫禄镇囲乡,58年与岗仔头,新村和合坑併为禄镇囲大队,83年改称乡,1987年称村委会,89年改称禄镇囲管理区,1998年改黎槎村民委员会,2013年村委会改居委会,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,民国期间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5年称赤水塘社,1958年与大塘边社合并称水塘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仍称赤水塘大队,1983年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分设赤水塘管理区和大塘边管理区,1998年改赤水塘村民委员会,2013年村委会改居委会,沿用至今。 |
新中国成立前,属高要三区;新中国成立后,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;1958年,称澄湖大队,属安龙公社;1959年,属回龙公社;1983年,澄湖撤大队设乡;1987年,设村委会;1989年,撤村委会设管理区,称澄湖管理区;1998年,改称澄湖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解放前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5年称松塘设,1958年称松塘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1983年松塘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设管理区,1998年改松塘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,民国期间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5年称大塘边社,1958年与赤水塘社合并称赤水塘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仍称赤水塘大队,1983年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分设赤水塘管理区和大塘边管理区,1998年改大塘边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,民国期间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5年称宽郊社,1958年与宽郊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1983年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管理区,1998年改宽郊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,民国期间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5年称旺洞社,1958年与旺洞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1983年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管理区,1998年改旺洞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,民国期间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土改时,由同攸岗、槎岗、槎村、槎塘、黎城村合并同攸岗乡,1955年以村为单位建立五个农业合作社,1958年槎村社、同攸岗合并称同攸岗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仍称同攸岗大队,1981年同攸岗大队分设同攸岗、槎村两个大队,1983年同攸岗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管理区,1998年改同攸岗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,民国期间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土改时,由同攸岗、槎岗、槎村、槎塘、黎城村合并同攸岗乡,1955年以村为单位建立五个农业合作社,1958年槎岗社、槎塘社、黎城社合并称槎岗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仍称槎岗大队,1981年槎岗大队分设同槎岗、槎塘、黎城三个大队,1983年槎岗撤大队设乡,1987年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管理区,1998年改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1960年成立军民生产社,1965年改为居民委员会,办公地点前后迁移5次,1998年改槎塘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解放前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5年称清湖社、丹塘社,1958年合并称清湖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仍称清湖大队,1983年大田塱大队、清湖大队、大井大队合并改称清湖乡,1987年清湖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分设大田塱、清湖、大井、松山四个管理区,1998年管理区改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原属高要五区;民国期间,属高要三区;新中国成立后,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;1958年,称大井大队,属金龙公社;1959年,属回龙公社,仍称大井大队;1983年,大田塱大队、清湖大队、大井大队合并改称清湖乡;1987年,清湖撤乡设村委会;1989年,撤村委会分设大田塱、清湖、大井、松山四个管理区;1998年,大井管理区改大井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
1989年前属清湖村委会,1989年撤清湖村委会分设清湖、大井、大田塱、松山四个管理区。 1998年改松山管理区为松山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。 |
解放前属高要三区。 解放后成立乡政府,属高要六区,1958年称大田塱大队,属金龙公社,1959年属回龙公社,仍称大田塱大队,1983年大田塱大队、清湖大队、大井大队合并改称清湖乡,1987年清湖撤乡设村委会,1989年撤村委会分设大田塱、清湖、大井、松山四个管理区,1998年改大田塱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