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前,瓦窝镇隶属复县管辖,县城驻地复州城。
王家村公所,驻地王家站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2月,新金县成立。
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5月,瓦窝地区划归新金县四平区管辖,设11个行政村。
1956年4月,村建制取消,成立瓦窝乡,归新金县莲山区管辖。
1958年10月,撤乡建制,属四平公社。
1961年9月,从四平公社划出成立瓦窝公社。
1983年9月,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瓦窝乡人民政府。
1984年4月,瓦窝乡改瓦窝镇。
2013年1月8日,根据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辽政发〔2012〕169号)要求,将原隶属于普兰店市的瓦窝镇划归至瓦房店市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