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,峡河分属阁老、马圈子两个警察署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阁老区改阁老乡,本境属之。
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10月,抚顺解放,县人民政府接收阁老乡,组建阁老区政府,在峡河地区设立9个村。
1952~1954年,成立互助组、初级社。
1954年,峡河地区划归抚南区。
1956年,峡河成立利民、森林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。
1956年10月,峡河地区划归本溪县。
1957年10月,划回抚顺市。
1958年10月,抚南区建立红卫公社,本境属之,后并入救兵公社。
1962年4月,从救兵公社分出,成立峡河公社。
1983年9月,峡河公社改峡河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