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八年(1929年)6月,黄龙、于阳合并属东乡悌区(梓山区);中华人民共和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黄龙、于阳保联属第三区管辖,区治梓山;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六年(1947年),黄龙、于阳乡合并为自强乡,乡公所设在黄龙圩。
1949年9月,自强乡属第三区,区治梓山;1950年4月,境域组建了黄龙、公馆、桃溪、于阳、朱田等乡,隶属梓山区;1958年9月,黄龙公社成立;1961年8月,黄龙公社分出朱田公社;1965年3月,朱田公社并入黄龙公社;1968年10月,于阳公社并入黄龙公社;1972年11月,黄龙公社分出于阳公社;1983年10月,黄龙公社改称黄麟公社;1984年5月,撤销公社建制,设立黄麟乡、于阳乡;2001年10月,撤销于阳乡,其区域划属黄麟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