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,属艾侯国,秦、汉,属艾县。
自唐贞元十六年(800年)至清末(1911),属分宁县、宁州、义宁州武乡三十二都、三十三都和高乡三十四都、三十五都。
1912年,属义宁县。
1914~1949年,属修水县山谷区的征村乡、福江乡。
1949年,分属山口区、义宁区,设潭坑、南岸、征村、来梅、吴坪、白沙、福江7乡。
1956年,合并为征村、福江2乡。
1958年,组建征村公社和赤江公社。
1960年,征村、赤江合并为征村公社。
1961年,2社分立。
1968年,合并。
1972年,再次分立。
1984年5月,撤社改乡。
1995年12月,赤江并入征村乡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