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建地域在新石器时代,便开始有人居住。
古为“禹贡”扬州之地、春秋属吴,战国属楚。
秦属九江郡。
汉高祖五年(202),置豫章郡,景帝三年(154)设南昌、庐陵、柴桑、余干等十八县,属南昌县,三国时属吴。
隋大业二年(606),立豫章郡,置洪州总管府,则为豫章县。
唐武徳五年(622)以豫章西境划为西昌县,县治设石头津(今昌北凤凰村)。
后将豫章总管府改称都督府,次年洪州被废,西昌县亦被省去。
宋太平兴国六年(981)划南昌西北境及新吴(今奉新、修水县一部分地),重新另建一县,命名为新建县,新建得名始此,县治仍设石头津。
清江西省置十三府、新建县属南昌府。
1370年,县治始迁南昌市城内。
1939年3月,日寇入侵,县治迁于松湖镇。
1945年9月,抗战胜利,县治遂迁于乐化汪家。
1949年5月新建县解放,6月中共新建县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成立,属南昌专区管辖。
县治迁驻瀛上熊村。
1951年又迁至生米镇。
1961年迁至长堎镇。
1962年,属宜春专区。
1967年,划归南昌市管辖。
2015年8月5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,同意撤销新建县,设立新建区,以原新建县的行政区域为新建区的行政区域,新建区人民政府驻长堎镇新建大道239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