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5月,为岷山、洞霄、清塘、金家、白云、凤凰乡行政区域,隶属县第二区管辖。
1951年,为洞霄、清塘、金家、林泉乡行政区域。
1956年,洞霄、清塘、金家乡并为洞霄乡,辖屏峰、团结、涌泉、清塘、大溪畈等20个初级农业社,林泉乡划入黄㛚乡。
1957年,转初级农业社为横山、屏峰、团结、涌泉、清塘、大溪畈、黄家畈、何桥高级农业社。
1958年,成立洞霄公社。
1961年,划分为洞霄、岷山两个公社。
1968年,洞霄公社并入狮子公社,岷山公社划给九江县(柴桑区)。
1972年,从狮子公社析出,成立林泉公社,辖原洞霄公社和原狮子公社林泉大队和白云、凤凰大队的部分自然村。
1984年,机构改革,撤公社改称林泉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