横街,解放前1947年属刘潭镇公所管辖,隶属第八、九两保,并设立若干甲。
1949年解放后,保甲制度被废除,经过土地改革后,建立村农会,称横街村农会,下设5个村,1954年建立互助组,1955年改为初级社,1956年合并为迎新合作社,1958年人民公社化,本村隶属牌楼工区,1959年建立横街大队,下设22个生产队,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,更名为横街革命委员会,1980年又改称横街大队,1983年更名为横街村民委员会,下设22个村民小组;1995年1月合并为12个自然村民组。
2007年6月15日,经惠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对堰桥街道进行留村建居,成立横街社区居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
2013年10月撤村留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