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照村在宋、元、明、清历代隶属无锡县富安乡。
宋咸淳《毗陵志》有村坊“陆墟南”、“陆墟北”,普照隶属陆墟北。
民国十八年(1929)撤富安乡属第十七区陆区一镇十乡中的陆区镇,期间行政村一级设“保”,自然村设“甲”。
1950年6月,隶属无锡县新渎区属陆区镇管辖。
1956年陆区镇更名陆区乡,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,普照与陆区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陆区大队,1961年陆区大队分为陆区、普照两大队。
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乡,1997年乡改为镇,期间于1983年改称普照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