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0月,隶属衡阳县第十五区。
1952年7月,属衡南县第九区。
1955年6月,改称茅市区。
1956年5月,撤区并乡,茅市区析置为茅市、柞市、大桥、松涛4个乡。
1958年9月,茅市乡改设先锋、幸福人民公社。
1959年,先锋、幸福人民公社合并为茅洞桥人民公社。
1961年6月,设区分社。
1974年1月,因修建斗山桥水库,将祁东县洪堰公社划归衡南县茅市区。
1984年2月,撤社建乡。
1984年8月,撤销茅市乡,成立茅市镇。
1995年5月8日,撤区并乡,长沙乡、斗山桥乡并入茅市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