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同治版《竹溪县志》载:明代以社、里为基层行政单位,在明成化十二年(1476年)后为南江社,据92版《竹溪县志》载,清沿袭明制,清朝晚年,因战乱而改制,士人皆踞险结寨而居,为南江社南乡,中华人民共和国初,县下设区为七区,1934年为新四区,1941年撤区设乡镇为泉葛乡,1947年乡镇合并,为天宝乡。
1949年7月底,鉴于南部山区匪情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成立南山办事处,随后成立南山区干队,开始进行剿匪工作。
9月撤销南山办事处,成立南山区署。
10月撤销,建立新丰(丰溪镇前身)、天宝2个区人民政府。
1950年春,天宝区人民政府机关由广龙滩迁张家堰,9月改称第七区公所。
1951年10月区址迁蔡家坝。
1952年1月改称第七区人民政府,7月复名天宝区人民政府。
1954年3月复第七区人民政府。
1955年12月改称天宝区公所。
1956年,全区下设14个乡。
1958年10月撤区建立东方红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1年4月复名天宝区公所。
1968年3月成立天宝区革命委员会,下辖8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75年3月撤销天宝区革委会,建立天宝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81年1月改称天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7年9月,撤区并乡,组建天宝乡人民政府。
2002年6月乡镇配套改革,撤销龙滩乡,并入天宝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