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6年,大洪属钟祥县第二区(驻旧口)檀合乡;1941年撤区建乡,属寿昌乡;1946年整编保甲,县设24乡,属励志乡。
1949年7月钟祥县人民政府成立,大洪属长滩区洪庙乡,后建有大洪庙农业社,1958年人民公社化中改为大洪大队,属长滩人民公社石门管理区;1961年恢复长滩区,属长滩区石门人民公社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长滩人民公社石门片;1984年设区建乡,属长滩区石门乡,大洪大队改为大洪村;1987年区、乡体制改革后,属长滩乡游集管理区;1995年起属更名后的长滩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