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大堰角属柳林乡;1953年初级社时属柳林乡;1955年高级社时由柏树村、朱家村、七里村组成大堰生产合作社,属均川区柳林乡;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大堰大队,属幸福人民公社柳林管理区;1984年撤队改村后改为大堰角村,属均川区柳林总支;1987年后属柳林镇。
1949年草庙村属元铜乡;1953年初级社时属柳林乡;1955年高级社时属均川区柳林乡;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红旗大队,属幸福人民公社柳林管理区;1981年地名普查后,红旗大队改为草庙大队,属柳林公社柳林管理区;1984年撤队改村后改为草庙村,属均川区柳林总支;1987年后属柳林镇。
1949年金银村属柳林乡;1953年初级社时属柳林乡;1955年高级社时属均川区柳林乡;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前进大队,属幸福人民公社柳林管理区;1981年地名普查后,前进大队改为金银大队,属柳林公社柳林管理区;1984年撤队改村后改为金银村,属均川区柳林总支;1987年后属柳林镇。
2002年大堰角村、草庙村、金银村三村合并为大堰角村,属柳林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