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0月属洪山县茅茨畈区太和乡。
1955年9月属随县茅茨畈区太和乡。
1956年3月属茅茨畈区新阳乡。
1957年3月属洪山区新阳乡。
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分别命名为建设大队、星火大队,属洪山(洪峰)公社新阳管理区。
1961年6月属洪山区新阳公社。
1975年属庹家公社新阳管理区。
1981年地名普查时,建设大队、星火大队分别更名为温泉大队、太和店大队,属庹家公社新阳管理区。
1984年设区建乡、撤队改村,温泉大队、太和店大队更名为温泉村、太和店村,属洪山区新阳乡。
2002年,太和店村和温泉村合并为温泉村,属洪山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