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二年,废除府制,此地属湖北省枣阳县。
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本地属襄阳行政专员公署枣阳县辖。
1956年1月,改枣阳县人民政府为枣阳县人民委员会,本地属枣阳县革命委员会管理。
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,同时成立光寺大队,1984年体制改革,大队改村,改名为光寺村委会至今。
1987年光寺村委会归罗岗公社管辖。
1987年至2001年光寺村委会归徐寨乡管辖。
2001年光寺村委会归杨垱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