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8年,车河规划洪山八区。
1955年,车河划归枣阳县第十四区。
1956年冬,车河大队成立,隶属枣阳县所辖。
1958年秋,车河大队并入枣阳县平林区宋集公社。
1959年秋单设分场,划归枣阳县随阳农场第六分场,属枣阳县农业局直接领导。
1960年车河从随阳农场划出,单独设场,改名为“枣阳县国营车河农场”。
1979年1月,经鄂革(1979)6号文件通知,将平林公社李楼管理区划归车河农场管辖。
改称“湖北省国营车河农场”,实行省办,地(襄樊市)、县共管,以县管为主体制。
1989年2月,襄改发(1989)253号文件通知,湖北省国营车河农场收归襄阳市直接管理。
1996年6月,湖北省国营车河农场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。
1999年8月,根据襄阳市委襄文(1999)57号文件,设立“襄阳市车河管理区委员会”。
隶属于襄阳市人民政府,享受县(市)区待遇,2004年3月,移交枣阳市管理,为枣阳市车河管理区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