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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红椿沟村历史沿革

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西丰保。

清同治年间属西乡东西峰保。

民国29年属泥丰乡南北峰保。

民国36年属五峰乡南北峰保。

1948年归南北峰村,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。

1951年推行土改,归南北峰乡,1955年合作化时,称前锋农业合作社,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前锋大队,属先锋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61年,前锋大队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75年撤区并社,前锋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1年,更名为红椿沟大队,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红椿沟村,属五峰区南北峰乡管辖。

1985年,红椿沟村属安城区南北峰乡管辖。

1987年撤区建乡,红椿沟村属五峰乡管辖。

2002年,村组合并,前山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西丰保。

清同治年间属西乡东西峰保。

民国29年属泥丰乡南北峰保。

民国36年属五峰乡南北峰保。

1948年归南北峰村,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。

1951年推行土改,归南北峰乡,1955年合作化时,称前山农业合作社,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前山大队,属先锋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61年,前山大队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75年撤区并社,为前山大队,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1年,更名为前山大队,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前山村,属五峰区南北峰乡管辖。

1985年,前山村属安城区南北峰乡管辖。

1987年撤区建乡,前山村属五峰乡管辖。

)并入红椿沟村,属五峰乡管辖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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