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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鲍家河村历史沿革

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大石保。

清同治年间属西乡大小石保。

民国29年属黑石乡鲍家保。

民国36年属五峰乡鲍家保。

1948年为鲍河村,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。

1951年推行土改,归安城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金汉农业合作社,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金汉大队,属先锋人民公社安城管理区管辖。

1961年,金汉大队属五峰区安城公社管辖。

1975年撤区并社,金汉大队属安城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1年,更名为鲍家河大队,属安城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鲍家河村,属五峰区安城乡管辖。

1985年,鲍家河村属安城区安城乡管辖。

1987年撤区建乡,鲍家河村属安城乡管辖。

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安城乡并入五峰乡。

2002年,村组合并,锅潭沟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安城保。

清同治年间属西乡安城保。

民国29年属黑石乡安城保。

民国36年属五峰乡安城保。

1948年为锅潭村,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。

1951年推行土改,归安城乡,1955年合作化时,为健康农业合作社,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58年人民公社化,取名为健康大队,属先锋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61年,健康大队属五峰区管辖。

1975年撤区并社,健康大队属安城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1年,更名为锅潭沟大队,属安城人民公社管辖。

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锅潭沟村,属五峰区安城乡管辖。

1985年,锅潭沟村属安城区安城乡管辖。

1987年撤区建乡,锅潭沟村属安城乡管辖。

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安城乡并入五峰乡。

)并入鲍家河村,属五峰乡管辖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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