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
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三保。
1948年称高桥村,1951年推行土改,称高桥乡,1955年推行合作化,称永成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
1958年人民公社化,改名为永成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
1962年,永成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
1975年撤区并社,永成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。
1981年,更名为鸡公河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
1984年撤社并区,撤队改村,为鸡公河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
1987年撤区建乡,鸡公河村属东河乡管辖。
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,东河乡并入鲍峡镇。
2002年,村组合并,寺坡村(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,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,归西乡管辖。
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三保。
1948年归高桥村,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,1955年合作化称兴高农业合作社,属鲍峡区管辖。
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兴高大队,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。
1962年,兴高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。
1975年撤区并社,兴高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、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。
1981年,更名为寺坡大队,属东河公社管辖。
1984年撤社并区为寺坡村,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。
)并入鸡公河村,属鲍峡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