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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坪坝营镇花台山村历史沿革

清雍正十三年(1735),“改土归流”设咸丰县前,与县境归属同。

设咸丰县后,属咸丰县。

乾隆四年(1739)县下编里,属上平阳里。

上平阳里设6防团,分属杨洞、新场、甲马池、老岩孔、梨树坝、湾田等团防,属杨洞団防。

民国二十一年(1932),推行区、乡、保、甲制度,属第一区。

民国三十年(1941)八月,“撤区制,裁联保建乡”,属杨湾乡。

建国后区划多变,1950年1月至1951年6月,属咸丰县第二区人民政府杨湾乡。

1951年6月至1956年7月,属第二区人民政府(区公所)官寨乡。

1956年7月至1957年5月,属第二区公所杨洞乡。

1957年5月至1958年10月,属甲马池区公所杨洞乡。

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,更名为金星大队。

1958年10月至1961年4月,属杨洞(星火)人民公社杨洞管理区。

1961年4月至1975年7月,属阳洞区公所阳洞人民公社。

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,属阳(杨)洞人民公社阳(杨)洞管理区。

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,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,更名为花台山大队。

1984年6月至1996年11月,属杨洞区公所杨洞镇。

1996年11月至2001年3月,属杨洞乡人民政府杨洞管理区。

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,属甲马池镇人民政府杨洞经济小区。

2002年,龙王庙村并入。

2009年至2014年,属甲马池(坪坝营)镇人民政府花台山联村。

2012年9月11日,更名为坪坝营镇。

2014年至今,属坪坝营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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