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时期,隶属咸宁县长乐乡九都。
民国时期,马鞍塘杨家、何家、曾家窝、马鞍塘许家、许曾、新屋周、高竹王、高竹杨、饶一塘、塘下周、张阚、竹林黄(黄家)、成家庄、甘家、佘阚、阚家16个村庄。
马鞍塘吴家、上新屋、张家、八斗墈(原名八斗坑)、余家、黄堂、胡家、王家棚、余家沙、井头、马鞍塘刘家、大屋张、许家畈13个村庄,均隶属咸宁县忠良乡(驻汀泗桥东街)骆岗保(驻周家嘴朝西庵)。
1950年,改保、甲制为村、闾制。
马鞍塘杨家等16个村庄组成马鞍村(驻上新屋)、马鞍塘吴家等13个村庄组成佘阚村(驻佘阚)。
1951年1月,汀泗区改称二区。
同年4月,马鞍塘杨家等16个村庄,马鞍塘吴家等13个村庄,均隶属马骆乡(小乡,驻周家嘴朝西庵)。
同年5月,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。
1954年初,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,简称初级社。
马鞍塘杨家等16个村庄组成同心一初级社(驻马鞍塘杨家)。
马鞍塘吴家等13个村庄组成红星二初级社(驻上新屋)。
1956年1月,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,简称高级社。
红星二、同心一2个初级社分别升格为红星二高级社(驻上新屋)、同心一高级社(驻马鞍塘杨家)。
2个高级社隶属彭碑乡(大乡)。
同年6月,设立汀泗农村生产指导组,乡改称管理区。
红星二、同心一2个高级社隶属汀泗农村生产指导组(驻汀泗桥西街)。
1957年9月,红星二、同心一2个高级社隶属一区(驻汀泗桥西街)汀泗乡。
1958年9月,区改称公社,乡改称管理区,高级社改称大队,互助组改称生产队。
红星二高级社改称红星大队,同心一高级社改称同心大队。
2个大队隶属汀泗桥公社(区级,驻汀泗桥西街)彭碑管理区(驻彭碑张)。
1961年4月,同心、红星2个大队隶属汀泗桥公社(区级)改称的汀泗区下辖的彭碑公社。
1975年3月撤区并社。
同心、红星2个大队隶属汀泗桥公社(驻汀泗桥西街)。
1978年,红星大队(驻原马鞍小学)与案山大队合并为英雄大队(驻王北基油榨屋)。
1981年5月,部分大队更名。
同心改称许家畈,英雄大队分为案山、马鞍塘两个大队。
1984年1月,撤销公社,恢复区、乡建制。
马鞍塘大队、许家畈大队隶属汀泗区,(驻汀泗桥西街)汀泗乡。
1985年9月,生产大队、生产队分别改为村、村民小组。
马鞍塘大队、许家畈大队分别改称马鞍塘村、许家畈村。
2个村隶属汀泗区改称汀泗桥镇(区级)下辖的汀泗乡。
1987年9月,撤销区级建制。
许家畈、马鞍塘2个村隶属汀泗桥镇(驻汀泗桥西街)。
2001年3月,马鞍塘、许家畈村2个村隶属花纹乡、古田乡与汀泗桥镇合并的汀泗桥镇(驻汀泗桥西街)。
2005年3月,马鞍塘、许家畈村合并为马鞍村(驻许家畈小学),隶属汀泗桥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