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长乐县志》记载:五峰元朝时期属荆湖北道峡州路,元末土司错处其间属容美宣抚司,归四川管辖;明初为湖广峡州府(后为夷陵州)均属容美土司;清雍正十三年(1735)“改土归流”,湾潭属长乐县礼教乡;1914年为五峰县采花区;1927年单列为湾潭区,嗣后因湾潭地理特殊而仅随体制变化更换名称,1942年为湾潭区,1943年为五峰县民生乡;新中国成立以后,1950年4月设湾潭区,1958年为湾潭人民公社,1984年设湾潭区,1985年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