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三十一年(1942)实行新县制(保甲制),属于双土地(民族)乡管辖。
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官店区,命名雷家坡村;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,属官店人民公社辖,更名为黎明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景阳区辖;1975年撤区并社,属景阳公社辖;1982年规范政区名称,更名为雷家坡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(乡),属景阳区革塘坝乡管辖,更名为雷家坡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于景阳乡革塘管理区管辖;1997年调整建制,属景阳镇管辖,名为雷家坡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