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地名自明朝嘉靖年间,即因御史黄襄《过石门》诗而得名。
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石门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荷花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荷花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仍名为荷花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荷花大队更名为石门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石门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石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