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属长乐乡。
1946年县废区制,属新开乡。
1949年5月恢复区建制,属新开区。
1958年12月人民公社化时,属超美人民公社红光一、红光二、旭光大队。
1961年2月撤社改区,合并为新发大队,属新开区。
1975年10月撤区并社,属新开人民公社。
1981年9月地名标准化时,更名为新垏大队,属新开人民公社。
1984年2月撤社并区,更名为新垏村民委员会,属新开区。
1987年10月撤区建乡(镇),属新开镇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