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属凤源乡。
1946年县废区制,属西山乡。
1949年恢复区建制,属大河区。
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火箭人民公社沙河、箭楼两个大队。
1961年撤社改区,属大河区。
1970年两个大队合并为红卫大队。
1975年撤区并社,属大河人民公社。
1978年调整行政区划,属大庙人民公社。
1981年9月地名标准化时,以辖区内吴箭楼居民点更名为吴箭楼大队。
1984年2月撤社并区,吴箭楼大队更名为吴箭楼村民委员会,属大河区。
1987年10月撤区建乡(镇),属大河镇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