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同治属周陂乡,抗战胜利后属第四区(亦称韩集区),1949年解放初属虾集乡,属韩集区。
1955年为虾集乡虾集合作社,属第七区虾集乡。
1958年与方家合作社并为虾集大队,属垌塚公社;1960年为虾集公社虾集大队,属垌塚区;1966年改东方红一大队,1968年复名虾集大队,1977年与长湾、金光、永光合并为虾集大队,1979年分开后仍为虾集大队。
1984年更名为虾集村村民委员会,属新堰区虾集乡,1989年属韩集乡。
2021年方家村与虾集村合并为虾集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