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期,建地方保甲乡里,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,查户籍教化,催祖斌徭役;清光绪7年(1881年)为加强统治、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,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,联保甲制,设花园联保,由东乡宜阳湾团青峰联保管辖。
民国20年(1931年)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,开辟均房苏区,建立苏维埃政权,设青峰区苏维埃政府;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;民国23年(1934),此地归二区管辖;民国24年(1935年)撤区乡,恢复联保制,设青峰联保,由二区管辖,此地隶属青峰联保管辖;民国25年6月3日,废联保为乡,二区设青峰镇。
1952年建立新政权,属青峰区刘家河乡。
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,成立花园农业生产大队,隶属青峰公社青峰管理区(1961年更名青峰区青峰乡),1975年撤区并乡,隶属青峰公社。
1984年公社体制撤销,花园大队更名为花园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青峰区青峰镇。
1987年隶属青峰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