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谷城县志》记载,太平店镇和谷城县的庙滩、茨河、黄畈一带古称山都,战国时期为南阳之赤乡,后建山都国。
秦置山都县属南阳郡,治所在和城(今太平店)。
两晋时,山都县初属南阳郡,后属襄阳郡。
南北朝刘宋时期属雍州新野郡,南齐曾改属宁蛮府义安郡。
梁(南北朝时的一小国)为山都县,属襄阳郡。
北周省山都入安养县,属河南郡。
隋初,省安养将原山都辖地划入筑阳(谷城)。
隋文帝开皇七年(587),省筑阳入义成。
开皇十八年(598)改义成县为谷城县。
炀帝大业初,省襄州、谷城属荆州襄阳郡。
唐、宋、元时,太平店一直在谷城、光化、襄阳三县之间来回辖属,直至清代属谷城县。
民国时期本地仍属谷城县管辖,1948年7月谷城全境解放。
从此,以汉水为界,太平店划归襄阳县。
1949年太平店划归襄阳县,1951年太平镇县辖镇;1953年太平店为区辖镇三区;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,实行政社合一;1964年朱坡区改称太平区;1975年1月,撤区,原区改称人民公社;太平人民公社辖朱坡、徐堤、小樊、太平、大冲5个管理区。
1981年7月太平公社改称太平店公社,设辖镇;1984年3月,设区建乡。
原公社改称区或县辖镇,太平店镇辖5个乡。
1986年设太平店县辖镇。
1987年9月,太平店镇一分为二,分为朱坡乡和太平店镇。
2001年3月,襄阳县撤区并乡,朱坡乡并入太平店镇,镇政府驻太平店。
8月,太平店镇划归樊城区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