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洪武九年(1376),属荆门县管辖;清朝顺治三年(1646),属荆门州管辖:清朝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属荆门直隶州管辖;民国元年(1912),属荆门县安东乡第四保管辖;1949年解放初期,分别属安东乡第三村和上泉乡第四村管辖;1955年农业合作社时期,成立了子陵、罗坡、草庙初级社;1956年三社合并为团结高级社,属安东乡管辖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,设立团结大队,属子陵人民公社管辖;1961年5月恢复区建制,属子陵区管辖;1962年团结大队分为子陵、草庙、罗坡三个大队,均属子陵区管辖;1970年三个大队合并为子陵大队;1975年11月撤区并社,属子陵人民公社管辖;1980年罗坡大队从子陵大队分出,仍属子陵人民公社管辖;1984年恢复区建制,同年撤销大队设立村民委员会,罗坡大队和子陵大队分别改为罗坡村和子陵村,属子陵铺区管辖;1986年1月子陵铺区改为子陵铺镇,同年罗坡村并入子陵村,属子陵铺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