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至民国初,该乡境域大部分村庄属山东寿张三区,少部分村庄属山东东阿县二区,另有几个村属山东省阳谷县。
抗日战争爆发后,中共鲁西区党委建立抗日革命根据地——冀鲁豫边区,并于1941年春在境内的郑三里成立张秋县抗日民主政府,境域全部划入张秋县,属张秋县三区。
抗日战争胜利后,中共鲁西党委于1947年夏撤销张秋县,境域又回归山东寿张,时称寿张八区。
1949年平原省成立,随寿张县属之。
1950年寿张县区划调整,改属寿张六区。
1952年平原省撤销,境域随寿张回归山东,仍属寿张六区。
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,夹河改称寿张县夹河人民公社。
1961年6月析夹河西南部分大队设立张书安人民公社,境域北部仍为夹河人民公社。
1963年1月寿张县重设区体制,夹河与张书安合并,再建寿张县夹河区。
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寿张县,夹河区划入河南省,隶属范县人民委员会。
1968年范县将全县11个区改为11个人民公社,夹河公社隶属河南省范县。
1973年析夹河北部37个大队设立吴坝人民公社,境域再次缩小,仍属范县。
1974年设立范县台前办事处,夹河公社属之。
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,设立台前县,夹河公社属台前县。
1984年夹河公社改称为夹河乡,属台前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