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2年根据〔1962〕郑办字第092号文批准建立三十二街坊居委会和四十二街坊居委会。
1979年根据上革1979〔39号〕文件将三十二街坊居委会分为三十二街坊一居委会、三十二街坊二居委会、三十二街坊三居委会。
同时将四十二街坊居委会分为四十二街坊一居委会、四十二街坊二居委会。
1988年根据上政〔1988〕24号文将三十二街坊一居委会更名为孟津路南居委会、三十二街坊三居委会更名为汝南路南居委会,四十二街坊一居委会更名为吉祥街西居委会。
2002年4月25日因上街区重新划分社区,孟津路南居委会、汝南路南居委会、吉祥街西居委会合并成立吉祥街社区居民委员会,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