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属红光人民公社第十一生产大队。
1959年撤销第十一生产大队,由宋庄、半截塔、范庄、刘庄、大李庄、翟庄、黄庄、唐李顺、周庄、任楼10自然村建宋庄生产大队,属红光人民公社。
1961年属城郊区五里岗人民公社。
1962年撤区,属刘屯人民公社。
1968年属红旗人民公社。
1982年属三里店人民公社。
1983年12月,改称宋庄村民委员会,属三里店乡。
2008年9月,改设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,属三里店乡。
2009年6月,属古塔街道。
2014年7月,属宿鸭湖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