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属官庄里朱陂店保。
1924年属南正区朱陂店保。
1930年属六区。
1946年属潢川县新建乡。
1949年属潢川县第九区朱陂店乡。
1954年属传流店中心乡。
1958年属传流店公社的连塘大队。
1968年更名为红旗大队。
地名普查时,因“红旗”为文化大革命时所命名,“连塘”与外公社大队重名,于1982年10月4日报经信阳地区行政公署信政(1982)97号文件批准,更名为三星大队。
1983年6月撤社设乡,撤大队设村,成立三星村民委员会,属传流店乡至今。